追诉时效延长可以理解为在追诉时效的追诉持续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计算追诉时效。时效我国的延长追诉时效是根据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的,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理解,经过五年不再追诉。追诉
一、时效追诉时效延长怎么理解
追诉时效延长的延长理解是,在追诉时效的理解持续期间,由于法定事由的追诉发生,不再计算追诉时效的时效期限,追究犯罪人的延长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理解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可知,追诉时效期限的时效延长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延长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第二种情况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二、追诉时效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追诉时效已过怎么处理
律师在线提醒您,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若是刑事案件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